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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新課綱創思教學研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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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架構

組織架構 / 2026-08-31 / 點閱數: 29004

成立常態任務編組新課綱創思教學研發中心,規劃執行相關配套措施、組成各工作小組,整合精進計畫、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推動新課綱等業務:

一、本中心之任務如下:

(一)依高中職、國中與國小教育階段十二年課綱之精神及內涵,建置教師專業發展機制及支持系統。

(二)協助提升教師教學效能及能力。

(三)協助提升學生學習品質。

(四)相關教育資源之蒐集、整理、出版及推廣。

二、本中心之組成及職掌如下:

(一)召集人:由本局局長或其指派人員一人兼任,督導本中心運作及發展。

(二)主任:由本局局長指派督學或相關具專業知能者一人兼任,綜理本中心各項業務。

(三)組長:由本局課程督學或指派具備專長之教師或約聘(僱)人員三人分別兼任,綜理各組業務。

(四)組員:各組得置組員一人至二人,由本局指派具備專長之教師、約聘(僱)人員或專案助理兼任,承辦組務。

(五)專任研究教師:各組得置專任研究教師二人至五人,由本局遴聘具備專長之教師兼任,承辦相關研究事項。

三、本中心設教學研發組、平台運用組及行政運作組,分別辦理下列事項:

(一)教學研發組:各領域差異化教學策略與推廣課程研發、統整性探究課程發展策略與工具研發、創思課程發展策略與工具研發、教師有效教學策略與方法研發、學生有效學習策略與方法之研發、教學輔具設計與應用分析、教學資料與媒材蒐集及出版本市教學與研發成果等。

(二)平台運用組:數位學習平台融入領域推廣課程研發、數位交流平台建置與管理、學生學習數據分析及本中心網頁維護與管理等。

(三)行政運作組:年度計畫之擬訂、中心研習課程之規劃與執行、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計畫之規劃與執行、活化教學與多元學習計畫之規劃與執行、高中職改隸前相關課程與教學計畫之規劃與執行、相關行政支援及非屬其他各組事項等。

四、發展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

(一)國教輔導團:國中小輔導團

(二)高中輔導團:本市高中輔導團

五、運作課程發展工作圈

(一)普通高中工作圈:利用高優、前導型計畫為推動基礎

(二)技術高中工作圈:利用高優、前導型計畫為推動基礎

(三)國中工作圈:利用精進計畫、活化教學計畫作為推動基礎

(四)國小工作圈:利用精進計畫、活化教學計畫作為推動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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