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旨:公告本市高中職輔導團 114 學年度輔導員名單。 二、依據: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地方政府精進高級中等學校課程與教學要點辦理。 三、說明:
(一) 114 學年度新聘任兼任輔導員業經公告及面談後,錄取 5 位,名單如下:
(二)原 113 學年度續任 35 位兼任輔導員暨上述 5 位新聘任輔導員,共計 40 位兼任輔導員;業已簽准,新聘及續任名單如附件。